近日,長春市二道區(qū)人民法院蓮花山人民法庭深入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運用“示范庭審”調解策略,成功化解37件爭議較大、責任關系復雜的農民工集體討薪案件。該批案件的成功調解,不僅及時保護了農民工的核心權益,同時也達到為涉事企業(yè)紓困解難的良好社會效果。
據(jù)悉,該批案件涉及37名農民工的工資追索,農民工將工程實際施工人、總承包單位及發(fā)包人均訴至法庭,各方訴求矛盾沖突,責任劃分存在較大爭議。
為最大限度便利當事人溝通、降低訴訟成本,承辦法官組建專門群,將書記員、各方訴訟代理人納入其中,隨時進行調解協(xié)商、法律釋明和訴訟指導。這既是蓮花山法庭“蓮(聯(lián))絡人”(指尖全天候訴訟服務)工作法的生動體現(xiàn),也貫穿了法庭“花(劃)得來”(節(jié)省當事人訴訟成本)工作法的核心要求。
面對復雜的法律關系和多方的矛盾分歧,蓮花山法庭并未簡單就案辦案,而是選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進行“示范庭審”。庭審中,承辦法官嚴格依據(jù)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》,抽絲剝繭,詳細梳理工程款支付鏈條和用工關系,精準鎖定問題癥結:發(fā)包方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,欠薪根源在于總承包單位拖欠實際施工人款項,進而導致實際施工人無力支付農民工工資。
這一關鍵事實的查明,為后續(xù)調解奠定了基礎。法官團隊一方面向工程總承包單位釋明其法定支付義務及法律后果,督促其承擔責任;另一方面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,理解企業(yè)當前面臨的經營壓力,尋求雙方利益的最大化。
經過法庭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和居中調解,勞企雙方最終互諒互讓,達成一致:工程總承包單位同意履行支付責任,37名農民工也在支付金額與期限上做出合理讓步,為企業(yè)恢復經營留出了緩沖期。
該案是蓮花山法庭深入推進“楓橋式人民法庭”創(chuàng)建工作的生動實踐。法庭通過“示范庭審”精準定位矛盾源頭,以法律的剛性明確責任劃分,以調解的柔性促成實質解紛,將37起涉農民工欠薪糾紛一次性化解,有力維護了轄區(qū)和諧穩(wěn)定。未來,該院將繼續(xù)探索多元解紛路徑,努力打造服務群眾、助力基層治理的堅強司法前沿陣地。(譚偉旗)